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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热议《湖北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8 阅读量:


近日,学校正式下发新修订的《湖北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校政发教[2019]4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教学事故的分类分级、认定与处理做了较大修改,这是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持续加大严教严学严管严考管理力度的需要。《办法》发布后,全校上下组织深入学习,体会精神,引来师生热议。今日刊发部分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的看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院长 王奎:《办法》有诸多亮点,其一,制度设计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如在事故认定上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更加注重依靠基层单位,更加注重事实。其二,制度设计体现了“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对可能出现的教学事故主体明确其对象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服务人员和教学保障人员,有利于形成真正的协同育人效果,保证教学秩序和质量。其三,制度设计体现了法制观念。在机构设置和处理程序中,充分考虑到了当事人的权益。

文学与传媒学院院长刘群:《办法》延续了2014年《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的思想和原则,同时又顺应了新时代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的新要求。《办法》有两个值得肯定的亮点:一是建构了教学事故认定的对象框架,如细化了教学管理类和教学保障类的等级认定标准,增加了外聘教师的处理制度。二是体现了学校事业发展的与时俱进,如将师德单列一类,切切实实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这是一种与时代共舞的姿态,更是一种认真践行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导向的气魄;再如,将硕士研究生教学纳入其中,建立了专本硕共享的教学管理体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 陈丰杰:《办法》是在全校正当其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形势下出台的一个重要文件,《办法》回应了新时代国家、社会、学生及家长对高等教育的关切,是落实“四个回归”和“四严”的重要举措,更是学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和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办法》对单位和个人、教师与干部、管理者与服务者都有职责界定,对师德师风、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服务与保障等各环节都有明确要求,体现了全面、全员、全程协同育人理念,突出了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对进一步增强协同育人意识、严明教学纪律、严格教学规范、保证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和促进作用。外国语学院将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做好宣传、动员、教育,严肃认真执行,做到学习宣传人人知晓、认真落实人人参与、严格执行人人有责。学院将以此贯彻学习《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和规矩,提高育人水平,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罗华国:《办法》强化“四严管理”,有利于促进“课比天大”意识入脑入心,有利于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落实落细,有利于促进“教师十项准则”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提质增效。

计算机工程学院院长杭波:《办法》是我校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我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取得的具体成果。这一最新规定涵盖了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各类对象、各种情况,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更全面、更严格、更合理。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我校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书记 杨霄:《办法》出台应该说正当其时,既是学校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四严”管理的重要体现,也是学校解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教育教学工作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对二级学院而言,办法的出台为强化全体教师的育人责任,严管、严抓教学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抓手,为推进一流本科教育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对教师而言,办法的出台使每位教师都树立了规矩意识,绷紧了思想之弦,明确了教学纪律,为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撑。

美术学院院长蔡伟:《办法》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严教严学严管严考”的背景下出台的,即体现了学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的态度和决心,又对强化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增强依法执教水平、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

美术学院将认真组织落实新《办法》,以“严管课堂”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推进“四个回归”的路径和方法,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就是严格管理、精细管理,制定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措施和办法,把严管课堂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实现教风、学风的根本性好转。

严管课堂教学作为一项制度,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一定要坚持抓下去,并且必须抓好。只有这样做,才更真正扭转教风、学风,真正为学生为社会负责。

音乐学院院长 常开起:音乐与舞蹈学院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第一时间对《办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解读,广大教职员工一致拥护。该《办法》是我校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贯彻“四严”的有力举措,是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

《办法》全面、细致地明确了作为湖北文理学院人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任务和规范,必将对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教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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