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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获评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时间:2025-12-18    作者:     浏览次数:

(党委统战部 通讯员 高敬伟)12月16日,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龚丽丽获评“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这份荣誉,不仅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个人的认可,更是对湖北文理学院的厚爱与肯定。这份荣誉,凝聚着学校党委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凝聚着全校师生对民族工作的支持与付出。”龚丽丽表示,有幸获得表彰,倍受鼓舞,今后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据悉,龚丽丽在学校团委工作期间,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动赴藏、赴疆支教工作,积极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以教育帮扶为“小切口”,助力写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文章”。

本次表彰中,省委、省政府共授予50个集体“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49名个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襄阳市共有3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表彰。

审核:汪萃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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