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校内新媒体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校内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学校于2025年10月开展新媒体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各单位、各部门开通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视频号、QQ群、微信群等。
二、工作原则
坚持“谁主办谁管理”“谁审批谁监督”“校院两级管理”原则。
三、工作方式
(一)各单位、各部门运营的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视频号等,由运营负责人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审批备案表》(附件1),并完成年审;各单位、部门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汇总表》(附件2),主要负责人签字(手签)盖章,交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二)各单位、各部门跨单位部门开设的教职工QQ群、微信群等,由群主所在的二级单位汇总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汇总表》(附件2),主要负责人签字(手签)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长时间不用的僵尸群和临时建立的各类工作群,各二级单位应进行认真清查,立即注销。
(三)二级单位内部(含内设机构、教师和学生)开设的QQ群、微信群等,由群主所在的二级单位汇总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汇总表》(附件2),主要负责人签字(手签)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日常管理由群主所在的二级单位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文件制度。
(四)师生个人开设的自媒体(发布学校相关内容且影响力大),由个人所在的二级单位汇总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汇总表》(附件2),主要负责人签字(手签)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把审核内容,做好工作台账。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新媒体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新媒体正面宣传。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杜绝错误信息发布。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审批备案表》(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cb@hbuas.edu.cn,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30办公室)。届时,党委宣传部将对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审批备案表
2.湖北文理学院校内新媒体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