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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5-06-19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襄教发〔2025〕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育工作者类别):学校在职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近五年曾获地市级以上教育相关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育工作者类别)1名。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作出突出贡献。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二)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赞誉。应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

(三)作风清正廉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民主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单位民主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填写《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审对象汇总表(教育工作者)》。

(二)学校审核、评选。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对象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学校评选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校推荐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

(二)坚持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表现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于6月19日17:30前报送推荐对象材料。包括: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审对象汇总表(教育工作者)》(附件1)、《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邮箱1249060677@qq.com。联系人:郑志红。


附件1: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审对象汇总表(教育工作者)

附件2:襄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人事处

                                2025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