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非教学岗位聘用工作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5-06-2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本轮非教学岗位聘用工作,规范聘用工作流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平稳、高效进行,现就有关工作纪律严明如下:
1.规范组织实施。各单位聘用工作要在本单位聘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严格规范聘用程序;聘用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单位对竞岗人员要统一安排竞岗;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就有关情况及时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严明工作纪律。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在学校岗位聘用通知文件未下达之前,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服从现单位领导工作安排,坚守现岗位,认真履职,严禁擅自离岗。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须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3.做好工作交接。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学校下达岗位聘用通知文件后的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到岗工作。确有特殊原因,需延后到岗的,应向新岗位所在单位说明情况,双方商定具体到岗时间。岗位工作交接原则上应有交接清单和书面交接手续。设备资产按照学校《关于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办理资产交接事宜的通知》规定的原则、时限、程序和要求做好交接。涉密人员调整的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办理好相关手续。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此次非教学岗位聘用工作,对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聘用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岗位聘用工作中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聘用工作全过程,对群众的检举和投诉进行查处。广大干部职工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建议。
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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