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二级单位2026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2026-03-2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政机构、直附属机构(单位):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为做好年度目标管理,近期将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定29个党政机构、直附属机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以及《湖北文理学院2026年党政工作要点》(十大专项行动、四高攻坚计划),按照“只高不低”的原则,系统梳理本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包括:常规工作目标任务、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突破性工作目标任务),并填写附件1。
二、拟定21个教学科研单位及科创学院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本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四个维度考核牵头部门须将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21个教学科研单位,分解过程要充分考虑各教学科研单位发展基础、学科专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因素,做到应分尽分、充分沟通,并填写附件2,由维度考核牵头部门汇总,相关单位协助。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拟定、分解的年度目标任务将作为二级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的主要参考。任务指标包括定量、定性两类,请尽可能用定量方法表述。在开展年度目标任务的拟定、分解工作过程中,请各部门(单位)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做好汇报,相关表格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于3月31日前报发规处向正权(654110)汇总。
附件:1.党政机构、直附属机构(单位)2026年度目标任务书
2.学院(研究院、科创学院)2026年度目标任务书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测处
2026年3月19日
- 附件【附件1附件2.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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